關于印發《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來源:智庫建設與成果管理處 發布日期:2025-03-24 17:03
各高校、科研院所、省直有關單位:
為加強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管理,實現團隊高效運作,促進團隊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我會制定了《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2022年12月9日
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助力青年社科人才全面成長,引導青年社科人才積極投身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主戰場,形成具有江西特色標識度的應用對策研究成果,省社聯遴選成立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以下簡稱“青年創新團隊”),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青年創新團隊是以團隊帶頭人為核心,以團隊協作為基礎,以研究項目為紐帶,聚焦江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的高水平、快速響應對策研究隊伍。
第三條青年創新團隊主要承擔省委省政府領導交辦的重要研究任務以及省社聯委托的決策咨詢類研究課題,承辦省社聯交辦的智庫沙龍、論壇等學術交流活動。
第二章團隊組建和申報遴選
第四條青年創新團隊采取“1+3+N”的組建模式,每個團隊由1位帶頭人、3位骨干成員以及若干研究人員組成。申報青年創新團隊需符合以下條件:
1.團隊成員應不少于5人、不超過15人。團隊成員由帶頭人自行組合,鼓勵由不同學科背景的人員組成,且須吸納1至2位實際工作部門研究人員。
2.團隊成員年齡均須45周歲以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堅持科學精神,社會責任感強。
3.團隊帶頭人職稱須為正高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高,具有較高業務素質和較強應用對策研究能力,且近兩年有1項以上研究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納進入省委省政府政策文件。
4.團隊骨干成員職稱須為正高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高,近兩年至少有2項研究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納進入省委省政府決策;其他成員職稱不限,但近兩年須有1項以上研究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有關部門采納應用。
5.團隊以高等院校(黨校、干部學院)、科研院所或省直有關單位為依托,團隊帶頭人所在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財務。
第五條青年創新團隊的遴選實行帶頭人牽頭申報制,經自愿申報、單位推薦、專家評審、省社聯黨組審議后,擇優成立。
第三章項目與經費管理
第六條省社聯每年對青年創新團隊給予重大委托項目支持。項目研究周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項目結題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研究成果須在《智庫成果專報》或省級決策研究內參資料上刊發,并至少獲得省部級以上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1次;
2.研究成果須被有關部門采納應用、轉化為決策成果,或在省部級以上重要政策和法律法規中被大量采用。
團隊帶頭人要組織團隊成員按計劃進度和質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務,對于未按期結項的團隊,第二年將停止項目支持。
第七條省社聯對科研創新成效顯著、決策咨詢成果突出的團隊給予后期項目資助。
第八條省社聯以項目經費形式支持團隊建設,團隊帶頭人所在單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并根據實際情況落實建設經費。撥付的項目資助經費必須單獨核算,?顚S,嚴格按照有關財務制度和《江西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贛社規字〔2022〕2號)的規定使用,并接受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四章組織管理
第九條青年創新團隊實行雙重管理。團隊帶頭人所在單位是團隊建設和管理主體,應切實把好意識形態關,保障團隊建設的基本條件,支持并督促團隊開展研究工作;省社聯對團隊的學術研究、學術活動和隊伍建設進行指導與考核。
第十條青年創新團隊采取帶頭人負責制。帶頭人負責組建團隊、制定團隊的整體發展規劃和內部管理運行制度,帶領團隊開展對策研究和學術活動,組織完成團隊的目標任務。
第十一條青年創新團隊應建立科學有效的考核激勵機制,發揮成員專長優勢,協同創新創造,營造自由開放、相互激勵、開拓創新的團隊氛圍。
第十二條青年創新團隊成員在建設周期內應保持總體穩定,團隊成員可適度流動或退出。團隊帶頭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團隊成員,團隊帶頭人因到齡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履行職責時,應及時向省社聯提交書面調整申請;團隊調整成員由帶頭人提出申請,報省社聯備案;成員超齡自動退出團隊,成員少于5人時團隊應予以解散或重組。
第十三條青年創新團隊應樹立成果導向。圍繞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推出有前瞻性、指導性、可操作性的應用對策研究成果。
團隊集體研究成果公開出版、發表或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報送時,須在顯著位置標注“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成果”字樣;團隊成員公開出版、發表或報送展示研究成果時,應在作者簡介中標注“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首席專家(骨干成員、成員)”字樣。
第十四條青年創新團隊要突出成果轉化應用,與實際工作部門加強溝通聯系,推動優秀成果更多應用于實際。省社聯為青年創新團隊優秀成果提供報送渠道,《智庫成果專報》優先刊發團隊高質量研究報告。
第十五條青年創新團隊應加強對外合作與交流,積極開展跨地區跨領域跨學科學術活動,爭取重大研究項目,產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不斷提升團隊學術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
第五章考核評估
第十六條省社聯按照“定期評估、優勝劣汰”的原則,對青年創新團隊進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評估。青年創新團隊從批準成立起三年為一周期,團隊成立后應向省社聯上報團隊三年發展規劃,每年年底應向省社聯提交團隊年度總結報告和第二年工作計劃。
第十七條省社聯每年對創新團隊建設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重點考核團隊的建設進展、項目研究和成果轉化情況,對建設進展緩慢和存在問題的團隊提出整改意見,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止項目支持。
第十八條周期評估重點考核團隊的人才隊伍建設、對策研究成果產出、成果轉化應用和社會服務等情況。周期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對周期評估為優秀的團隊授予“優秀青年創新團隊”稱號;對不合格的團隊提出一年整改要求,一年期滿整改不到位的解散團隊。
第十九條青年創新團隊要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團隊成員涉及學術不端、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立即取消其團隊成員資格,情節嚴重、產生不良影響的,撤銷青年創新團隊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江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編輯:熊文瑾)
各高校、科研院所、省直有關單位:
為加強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管理,實現團隊高效運作,促進團隊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我會制定了《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2022年12月9日
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助力青年社科人才全面成長,引導青年社科人才積極投身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主戰場,形成具有江西特色標識度的應用對策研究成果,省社聯遴選成立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以下簡稱“青年創新團隊”),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青年創新團隊是以團隊帶頭人為核心,以團隊協作為基礎,以研究項目為紐帶,聚焦江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的高水平、快速響應對策研究隊伍。
第三條青年創新團隊主要承擔省委省政府領導交辦的重要研究任務以及省社聯委托的決策咨詢類研究課題,承辦省社聯交辦的智庫沙龍、論壇等學術交流活動。
第二章團隊組建和申報遴選
第四條青年創新團隊采取“1+3+N”的組建模式,每個團隊由1位帶頭人、3位骨干成員以及若干研究人員組成。申報青年創新團隊需符合以下條件:
1.團隊成員應不少于5人、不超過15人。團隊成員由帶頭人自行組合,鼓勵由不同學科背景的人員組成,且須吸納1至2位實際工作部門研究人員。
2.團隊成員年齡均須45周歲以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堅持科學精神,社會責任感強。
3.團隊帶頭人職稱須為正高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高,具有較高業務素質和較強應用對策研究能力,且近兩年有1項以上研究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納進入省委省政府政策文件。
4.團隊骨干成員職稱須為正高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高,近兩年至少有2項研究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納進入省委省政府決策;其他成員職稱不限,但近兩年須有1項以上研究成果獲得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有關部門采納應用。
5.團隊以高等院校(黨校、干部學院)、科研院所或省直有關單位為依托,團隊帶頭人所在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財務。
第五條青年創新團隊的遴選實行帶頭人牽頭申報制,經自愿申報、單位推薦、專家評審、省社聯黨組審議后,擇優成立。
第三章項目與經費管理
第六條省社聯每年對青年創新團隊給予重大委托項目支持。項目研究周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項目結題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研究成果須在《智庫成果專報》或省級決策研究內參資料上刊發,并至少獲得省部級以上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1次;
2.研究成果須被有關部門采納應用、轉化為決策成果,或在省部級以上重要政策和法律法規中被大量采用。
團隊帶頭人要組織團隊成員按計劃進度和質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務,對于未按期結項的團隊,第二年將停止項目支持。
第七條省社聯對科研創新成效顯著、決策咨詢成果突出的團隊給予后期項目資助。
第八條省社聯以項目經費形式支持團隊建設,團隊帶頭人所在單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并根據實際情況落實建設經費。撥付的項目資助經費必須單獨核算,?顚S,嚴格按照有關財務制度和《江西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贛社規字〔2022〕2號)的規定使用,并接受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四章組織管理
第九條青年創新團隊實行雙重管理。團隊帶頭人所在單位是團隊建設和管理主體,應切實把好意識形態關,保障團隊建設的基本條件,支持并督促團隊開展研究工作;省社聯對團隊的學術研究、學術活動和隊伍建設進行指導與考核。
第十條青年創新團隊采取帶頭人負責制。帶頭人負責組建團隊、制定團隊的整體發展規劃和內部管理運行制度,帶領團隊開展對策研究和學術活動,組織完成團隊的目標任務。
第十一條青年創新團隊應建立科學有效的考核激勵機制,發揮成員專長優勢,協同創新創造,營造自由開放、相互激勵、開拓創新的團隊氛圍。
第十二條青年創新團隊成員在建設周期內應保持總體穩定,團隊成員可適度流動或退出。團隊帶頭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團隊成員,團隊帶頭人因到齡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履行職責時,應及時向省社聯提交書面調整申請;團隊調整成員由帶頭人提出申請,報省社聯備案;成員超齡自動退出團隊,成員少于5人時團隊應予以解散或重組。
第十三條青年創新團隊應樹立成果導向。圍繞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推出有前瞻性、指導性、可操作性的應用對策研究成果。
團隊集體研究成果公開出版、發表或向領導及有關部門報送時,須在顯著位置標注“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成果”字樣;團隊成員公開出版、發表或報送展示研究成果時,應在作者簡介中標注“江西社會科學青年創新團隊首席專家(骨干成員、成員)”字樣。
第十四條青年創新團隊要突出成果轉化應用,與實際工作部門加強溝通聯系,推動優秀成果更多應用于實際。省社聯為青年創新團隊優秀成果提供報送渠道,《智庫成果專報》優先刊發團隊高質量研究報告。
第十五條青年創新團隊應加強對外合作與交流,積極開展跨地區跨領域跨學科學術活動,爭取重大研究項目,產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不斷提升團隊學術影響力和社會影響力。
第五章考核評估
第十六條省社聯按照“定期評估、優勝劣汰”的原則,對青年創新團隊進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評估。青年創新團隊從批準成立起三年為一周期,團隊成立后應向省社聯上報團隊三年發展規劃,每年年底應向省社聯提交團隊年度總結報告和第二年工作計劃。
第十七條省社聯每年對創新團隊建設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重點考核團隊的建設進展、項目研究和成果轉化情況,對建設進展緩慢和存在問題的團隊提出整改意見,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止項目支持。
第十八條周期評估重點考核團隊的人才隊伍建設、對策研究成果產出、成果轉化應用和社會服務等情況。周期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對周期評估為優秀的團隊授予“優秀青年創新團隊”稱號;對不合格的團隊提出一年整改要求,一年期滿整改不到位的解散團隊。
第十九條青年創新團隊要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團隊成員涉及學術不端、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立即取消其團隊成員資格,情節嚴重、產生不良影響的,撤銷青年創新團隊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江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