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

來源:學會工作與組織聯絡處  發布日期:2024-08-07 17:08   

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屬于社會組織的三種不同類型,是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根據相關法規,三者的區別主要體現為: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愿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包括常見的各種協會、商會、學會、研究會、促進會、聯合會等;民辦非企業單位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包括常見的民辦教育、醫療、養老、社工、科研、培訓等機構;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非營利性法人,也就是常見的各種基金會。

(編輯:熊文瑾)

版權所有:江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贛ICP備06007514號 贛ICP備1007824號-1

地  址:江西南昌洪都北大道649號  郵  編:330077  聯系電話:0791-88595983

国产高清美女一级毛片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