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暨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的通知

來源:社科規劃辦  發布日期:2024-07-02 18:07   

各設區市社科規劃辦,各高等院校,省直科研機構,省直有關單位:

       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暨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請各管理單位認真按照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2024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暨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申報公告》要求,積極組織申報,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宗旨

       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和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旨在鼓勵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弘揚優良學風,潛心治學,扎實研究,努力推出和打造具有學術創新價值和傳承意義的精品力作,培養一批優秀青年學者,充分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范引導作用。

       二、資助對象與資助重點

       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學術成果。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主要資助研究深入、創新程度較高的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突出對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學者的科研支持。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主要資助已經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級以上課題資助且在相關學科領域產生較大學術影響和社會反響的著作的修訂完善、重印再版。后期資助項目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少量資助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匯編、調研報告和工具書。國家社科基金26個學科,包括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均可申報。

       重點資助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體系化學理化研究闡釋、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歷史性成就和歷史性變革、中國式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質生產力、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黨的自我革命、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中國特色大國外交、文明交流互鑒、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等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以及哲學社會科學各學科領域的重要基礎和前沿問題開展原創性研究取得的優秀學術成果。

       三、項目類別與資助經費

       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分為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重點項目主要資助學術分量厚重、創新性強、對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金額為35萬元左右。一般項目主要資助學術價值較高、具有一定創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金額為25萬元左右。申請重點項目未達到立項要求、但達到一般項目標準的可立為一般項目。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每項資助金額為20萬元左右。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每項資助金額為25—35萬元。

       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和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經費管理實行包干制。項目負責人要在承諾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支出的基礎上,本著科學、合理、規范、有效的原則自主決定資金使用。項目責任單位應及時制定包干制經費使用管理規定。

       四、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學術導向,遵守國家社科基金有關管理規定;獨立開展研究工作,學風優良;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支持具有長期學術積累的退休科研人員積極申報。

       2.申請人所在單位應設有科研管理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申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如申請人所在單位無科研管理部門,可委托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進行申報和管理。

       3.申報后期資助項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學位論文、博士后研究報告為基礎申報的,論文或報告完成日期應為三年以上(答辯日期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論文或報告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且增刪、修改內容篇幅達到原論文或報告字數30%以上。

       4.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的申請人年齡應在35歲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論文須以中文寫作且被畢業院校評定為“優秀”等級,完成日期為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以答辯日期為準)。同等條件下,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優先予以支持。

       5.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今年在哲學、中國文學、外國文學、語言學、中國歷史、世界歷史、考古學等7個人文基礎學科試點,出版社申報范圍為人民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北京大學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等6家單位。學術著作首次出版時間限定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且在相關學科領域產生較大學術影響和社會反響。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1)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尚未結項(結項證書標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2)屬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內容涉及國家秘密。

       五、申報辦法

       后期資助項目由申請人依托所在單位申報。與全國社科工作辦指定出版機構已簽署出版合同或達成出版合作意向的,可出具出版社推薦意見,在評審立項時予以適當參考。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須經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推薦后由申請人依托所在單位申報。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申報,須出具試點出版機構同意申報意見。具體程序如下。

       1.填寫申請書和申報信息匯總表。下載《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申請書》《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申請書》和對應的《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見附件1、2、3、4),用計算機填寫?鐚W科研究要以“靠近優先”原則,選擇一個為主學科申報。將填好的申請書(一式6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和申報信息匯總表電子版(確保與申請書有關信息保持一致),連同申報成果交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并蓋章。

       2.申報材料。

       (1)申報后期資助項目:①申請書6份;②申報成果6套(如申報書稿超過60萬字,需另外報送6份成果概要,含2萬字左右的成果內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③成果查重報告1份;④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研究報告原文,并附修改說明1份(本材料僅限以博士學位論文和博士后研究報告為基礎申請的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⑤往年申報過后期資助項目的成果,需附詳細的修改說明(見附件5)。

       (2)申報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①申請書6份;②申報成果6套(如申報書稿超過60萬字,需另外報送6份成果概要,含2萬字左右的成果內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③成果查重報告1份;④論文等級證明材料1份;⑤博士學位論文評閱書復印件和答辯決議書復印件各1份。

       (3)申報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①申請書6份;②學術著作6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的電子版需一同報送我辦。

       3.各責任單位受理本地區本部門申報材料,并對政治方向、學術價值、創新程度等進行認真審核,嚴格把關。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的項目申報,分別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和全軍社科規劃辦直接受理。

       申報材料不予退回,我辦與全國社科工作辦將做好申報材料的保密工作。

       六、研究及出版要求

       1.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課題《項目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完成時限為1-3年,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要求于2025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請人應按時限完成研究工作。

       2.后期資助項目最終成果須先鑒定、后出版。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科規劃(工作)辦和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對最終成果組織鑒定后提交全國社科工作辦審核,合格者方可進入出版程序并辦理結項。后期資助項目的研究成果由全國社科工作辦指定出版機構并按要求統一出版,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由全國社科工作辦安排集中出版。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立項后由原出版社按統一要求修訂再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鑒定結項之前,申請人不得違規出版,否則將視情終止申請或撤項,并通報批評。

       3.后期資助項目成果出版不得同時標注其他基金項目資助字樣。成果出版后,全國社科工作辦將常態化遴選完成質量與學術價值較高的作品,形成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出版成果重點推薦書目”,對優秀成果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推介。

       七、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人需按照《項目申請書》和申報公告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已申報2024年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重大項目及各類專項的,如獲立項將不再立為后期資助項目、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和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凡在申請時弄虛作假或申報成果存在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5年內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責成所在單位依規進行處分。情節嚴重的,申請人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凡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2.凡在內容上與本人已結項的各類國家級科研項目有較大關聯的,須在《項目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報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報;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

       3.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切實把好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提高申報質量,嚴格審核申請人和申報成果的資格條件,簽署明確意見后上報我辦。

       4.2024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項目和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集中受理申報時間為7月30日至8月2日。紙質版申報材料統一由各管理單位寄送(選用郵政或順豐快遞),不接受個人的報送;電子版申報信息匯總表需由各管理單位匯總審核后,統一發送至我辦郵箱jxskghb@163.com(請注明“某單位后期資助項目申報材料”字樣)。
       材料報送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號 省社聯辦公大樓省社科規劃辦公室313室   聯系電話:0791-88596274、88625321   郵編:330077

       全國社科工作辦基金處聯系電話:(010)83083062

       全國教育規劃辦聯系電話:(010)62003307

       全國藝術規劃辦聯系電話:(010)87930753

       全軍社科規劃辦聯系電話:(010)66905730

              江西省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24年7月2日

       附件:1.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2.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申請書

                 3.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申請書

                 4.項目申報信息匯總表

                 5.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成果修改說明

       附:推薦申報出版機構名單(71家)

       人民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學習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中央黨校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央編譯出版社、中共黨史出版社、世界知識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科學出版社、九州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國家圖書館出版社、教育科學出版社、文化藝術出版社、人民音樂出版社、外文出版社、人民日報出版社、國防工業出版社、軍事科學出版社、文物出版社、故宮出版社、當代中國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上海古籍出版社、中西書局、上海遠東出版社、上海辭書出版社、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山東人民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廣東人民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陜西人民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復旦大學出版社、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南京大學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山東大學出版社、吉林大學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南開大學出版社、中山大學出版社、四川大學出版社、西南大學出版社、蘭州大學出版社、安徽大學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

       注:加(※)標識者為優秀學術著作再版項目試點出版社

(編輯:熊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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